为贯彻落实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组织开展2022年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切实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高等教学司关于举办高等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要求,现就参加安全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人员
分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校领导、职能处室负责人、二级院系分管负责人、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和参与实验教学的一线教师参加培训。
培训办法
1、培训方式。6月10日-6月11日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培训平台(https://huiyi.enetedu.com/syaq),全体参训人员须于6月8日18:00前自行完成注册。
2、观看方式。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校领导、职能处室负责人、二级院系分管负责人、参与实验教学的一线教师及有教学任务的实验中心主任自行观看,全体实验技术人员及实验中心主任在综二202集中观看。
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实验中心于6月15日前将学院参训人员(包括二级院系分管负责人、参与实验教学的一线教师、实验中心主任及实验技术人员)的注册截图汇总打包发送至实验室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中心将填写《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参训人员汇总表》,并将电子版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
2、参训人员于6月18日前完成培训并进行在线测试,通过在线测试后可申请获得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颁发的培训班学时证明,学校将承认其接受培训的经历。
2022年6月6日
实验室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