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做好2021年实验室建设经费预算,现组织实验室建设项目预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补充薄弱、解决急需、突出重点、避免重复”、“教学为主,兼顾科研”的原则,按“扶新、扶急、扶共享面大”思路切实做好2021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预申报工作。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密切结合专业建设的需要,切实从本科教学人才培养目标出发,充分考虑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做好实验、实习、实训项目设计。设备的配置要充分考虑开设项目的教学需要,发挥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
2.新专业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要依据专业培养计划及本专业的实验室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优先考虑教学急需的实验室建设(新专业是指2019年以后招生专业)。
3.所申报项目要充分考虑到实验室的利用率和共享,若建成后发现利用率低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4.建设项目中耗材类不宜列入采购清单。但应考虑实验仪器使用中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如家具类、空调类、网络类以及装修改造的经费等)的需求。
5.学校已有相同功能的实验室不得重复申报新建,可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升级改建。
6.目前学校实验用房已接近饱和,无空置实验用房,各学院如申报新建实验室建设项目,需考虑在现有实验用房的基础上整合空间和布局,腾出新建实验室建设项目所用场地。
三、申报程序及相关工作要求
1.为简化程序,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暂不提交,待学校论证确定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名单后,再提交配套的申报材料。此次申报以院(部)为单位填写《2021年度实验室拟建项目汇总表》(附件)。
2.各学院应在2021年12月16日前将经领导签字审批的《2021年度实验室拟建项目汇总表》(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交实验室管理中心。逾期视为放弃2021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
3.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有关课程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对本院拟提出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研讨,根据对应实验室实际承担计划内实验教学任务,提出实验室建设需求,完成有关项目的建设目标、必要性、可行性、设备选型等方面的论证,共同确定学院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不可简单的将各申报项目进行汇总上报。
4.各学院要结合新文科、新工科建设新要求,注重学科专业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以全面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宗旨,以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为核心,进一步推动学校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学校将优先支持学科专业群共享实验实训平台建设项目。
附件:2021年度实验室拟建项目汇总表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