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实验中心:
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精神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新学期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和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请各单位结合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的具体情况,放假前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加强实验室防火、防盗、用电、卫生等管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实验室安全无事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实验中心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领导,明确和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安排好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和安全监管工作。
二、放假前,各教学单位必须组织专项检查,对所属实验室仪器设备、水电以及防火、防盗、防汛、防潮、防爆、防毒、防污染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若存在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放假期间不再使用的实验室仪器设备、水电开关和门、窗必须关闭。课程结束后,各实验室若无其他工作需要,在做好全面自查确保无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必须贴上封条予以封存。各实验室备用钥匙各中心应集中放置。
所有自查、整改、贴封条的工作应于2020年1月9日前全部完成。
三、因教学实验需要,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四、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准备工作,新学期开学时必须对进入实验室的新进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放假期间如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问题时,当事人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所属学院负责人报告,同时报保卫处、实验室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
发生紧急事故时,按以下优先次序处置:保护人身安全,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保护公共财产;保存重要资料。
致电求助时应说明:事故地点;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你的姓名、位置及联系电话等。
重要电话号码: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医疗急救120。学校保卫处:87934561、87934564。实验室管理中心:范家才15327195198、刘芳13995655930。
请各实验中心按要求做好相关自查工作。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