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19年6月5日文)要求,同时为切实做好学期末及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人员及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请各单位结合实验室具体情况,放假前做好本单位实验室的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加强实验室防火防盗、防汛防潮、用水用电、仪器设备等安全管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实验室安全无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从设备安全、用水用电安全、防火防盗、防汛防潮等方面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1.实验室自查(6月21日前)。各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填写《武汉晴川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台账》,全面检查实验室、准备间及仪器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相关的安全防范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2.单位检查(6月27日前)。各院(部)在实验室自查基础上,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需要其他职能部门配合整改的安全隐患须及时报送到相关部门,对短期确实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请各单位将本次自查情况形成小结 (内容包括单位自查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相关应急预案等),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于7月1日前报送实验室管理中心,电子版(含现场自查照片)发送至313444001@qq.com。
3.学校抽查(7月5日前)。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实验室安全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及时反馈给院(部)。
二、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1.暑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须在水、电、门、窗、仪器设备等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封存,贴上封条。
2.确因科研或者辅导学生竞赛需要,须在假期使用实验室的,要安排专人值班,并填写《2019年暑期XX单位实验室运行情况统计表》(附件1)于7月6日前上报实验室管理中心,并做好值班记录。
凡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指导教师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暑期组织学生进行实验或者在实验室辅导学生竞赛的指导教师为实验室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学生做实验时,必须有指导教师或实验员现场指导,避免单人在实验室从事实验操作。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和门窗,关停仪器设备,确保实验室安全。
3.各院(部)及相关部门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领导,明确和落实安全责任,安排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和安全监督工作。
4.暑假期间如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时,当事人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所属单位负责人报告,同时报保卫处、实验室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发生紧急事故时,按以下优先次序处置:保护人身安全,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保护公共财产;保存重要资料。
紧急事故联系方式:
火警电话:119。
匪警电话:110。
医疗急救:120。
保卫处:87934110。
实验室管理中心:15327195198(范家才),13995655930(刘芳)。
附件1:
2019年暑期XX单位实验室运行情况统表/wcs/Upload/201906/5d15bbd725b28.
武汉晴川学院
2019年6月17日